·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报媒新闻 > 行业咨询 > 正文

法人章遗失声明--东方今报广告部

作者:shunzi 来源: 日期:2015-6-5 8:48:36 人气: 标签:登报声明办理

法人不是具体的人,而是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是个人印鉴,法定代表人也不能简称法人,法人是企业,是组织,而不是实实在在的人。因此,法人章其实就是单位的公章。

每个单位都备有不止一个印章,如企业法人往往备有公章、法定代表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企业印章代表着企业全部或某方面的意志,不正确使用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法人章,实际就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私章.法人章一律为方形,规格为1.8×1.8CM,2.0×2.0CM,自右而左排列。但必须经过备案,也只有法人企业才有,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法定代表人个人印鉴,他的特点是个人性,他一般都保管在公司的财务手中,他对外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可以签订合同、出示委托书等。因为委托只有法人才有资格,公章是没有用的。

而公司的公章,我们一般是指公司的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企业全称的圆形印章,也就是常说的行政公章,他的特点是集体性,是对外使用的凭证之一,他代表着公司的行为。法人章与公司的公章既有联系,也有区别,两个有时是不能进行代替的。简单的说:公章是代表公司的行为,法人章是与个人相关的个人行为。

法人章丢失,一定要办理登报声明作废。遗失者按法律规定刊登声明之后,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即解除了遗失者的社会责任。

联系我们:

 

公司地址:经三路与东风路交叉口金城国际广场五号楼东单元1101

 

电话:15039053965   

 

公司网址:www.01mt.com/smgg/henan.html

 

咨询QQ1327697166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0
0
0
0
0
0
0
0
本文网址: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报媒新闻| 大河报| 河南商报| 东方今报| 郑州晚报| 广告流程|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