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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补证是指,办结房屋权属证书声明后予以补证的行为。 ·
申请条件
权利人应在房屋登记部门指定的媒体刊登遗失声明。
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房屋权属证书存根;房屋分层分户图2份,分丘图2份;遗失公告受理单。
申请人身份证明; 遗失声明及公告(见报7个工作日补办);
其他必要材料。
登报电话:0371-60968658、 0371-56722511,QQ:939753599、70540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