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法定的公示程序完成后,对该被丢失证件在公示后被人使用产生的法律后果不承担责任。 某某某人遗失第二(或一)代居民身份证,证号:XXXXXXXXXXXXXX丢失时间****年*月**日,本声明发布日起所有与本身份证有关事情概与本人无关,特此声明。 备注:身份证遗失刊登挂失广告,登报主要是防止非法分子利用身份做一些违法犯罪活动,故公安部门规定处分证丢失当日应联系报纸广告代理商办理登报挂失登记. 联系我们: 登报24小时热线:18336370701 公司电话:0371--60968658(24小时有人值班) 联系人: 轩老师 24小时在线QQ咨询办理:1256692656 办公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经三路交叉口西南角金成国际广场5号楼东单元11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