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开户许可证遗失补办程序: 根据《结算帐户管理实施细则》第五章第四十三条及银管发[2006]71号《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有关文件的通知》中规定:关于开户许可证的管理 1、存款人因保管不善,遗失开户许可证应选择省市级或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公告,宣布开户许可证作废。 2、遗失公告应注明存款人全称、开户银行名称、开户许可证编号、银行结算帐户核准号,以及“声明作废”字样。 3、存款人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补发开户许可证时,各行应审查存款人的遗失证明和已进行遗失公告的证明。 登报需要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帐号 核准号 开户行名称 。 登报步骤: 1、在登报前准备好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帐号 核准号 开户行名称 。 2、确认媒体: 省市级报纸:《东方今报》《河南日报》《大河报》 联系我们: 登报24小时热线:18336370701 公司电话:0371--60968658(24小时有人值班) 联系人: 轩老师 24小时在线QQ咨询办理:12566926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