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土地权利证书丢失、遗失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刊登丢失、遗失声明后,方可申请补发。补发的土地权利证书应当注明“补发”字样。登记机关应当在交易场所公告栏内或房产住宅局网站上公布补发公告,2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的,才能补发新的房屋权属证书。
土地证:荥阳市王村镇小村一组张福英土地使用证丢失,土地证号0307540地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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