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说的“车辆营运证”,是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依照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决定向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的车辆营运证。 营运证遗失登报声明一般包括:营运证遗失人名字、营运证遗失时间 、遗失营运证的名称、遗失营运证的各种具体证号。 营运证遗失需要登报声明挂失,以防为不法分子非法利用,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在登报声明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营运证登报声明格式,不同的地方可能对营运证登报格式要求不一样,不规范的格式可能会导致声明无效,浪费金钱事小,因为带来的法律风险隐患事大,在营运证登报过程中有两个信息尤为重要:营运证主体的名称和营运证号码。往往由于平时疏忽,没有记下营运证的证件号码,这种情况,一定要去相关部门查询备案,务必找到营运证号码,否则在登报无效。 营运证遗失补办流程: 一、在市级以上报社登报声明原营运证作废; 二、持登报声明原件、单位证明、丢失申请、当事人声明书到管辖管理部门申报丢失,并填写申请表,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管辖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三、持声明书、丢失申请到公证处公证; 四、业务部门补办营运证、填写补办营运号牌回执单。 QQ:19141000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