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营业执照遗失的
如果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那么应向原登记或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并登报挂失。 挂失后,才可以向原发照机关申请补发。 办理程序: 经营者报告挂失,登报声明作废,领取《个体工商户补发营业执照申请表》。 → 提交文件,申请遗失补发 → 缴纳费用,领取营业执照,费用是13块。 遗失补照应提交文件: (1)《个体工商户补发营业执照申请表》; (2)未遗失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报样。 如果是企业营业执照: 办理程序是:登报声明作废(挂失) → 提交申请 → 补领证照 应提交的文件: 企业/公司应提交的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执照遗失情况;由企业/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 .理人的证明》(企业/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 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 托人的权限、委托权限。 (3)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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