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就业协议书遗失:登报申明作废,携带报纸及系审核同意的书面材料到招生就业办补办。(指已签好的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请于就近的报刊登报声明作废,随带报纸经所在系负责大学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至招生就业办,招生就业办审核同意后,予以补发。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如谎报遗失《就业协议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分。 就业协议书遗失怎么登报,登报挂失是指个人或者企业丢失了某些社会性质的证件或者是证明,为了补办一份,法律上必须先确定丢失者所丢失的证件已经在法律上无效,这个过程需要登报挂失 。 丢失者按法律规定刊登报纸之后,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即解除了丢失者的社会责任。通俗来讲,就是他人再冒用该证件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与丢失者无任何关系即不再承担各种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