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报提供的资料 需要双方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见报内容都要加盖公章 你也可打这个电话问问:13783699390 0371-60968658 梁经理 根据xxxxx(简称甲)及xxxxxx(简称乙)双方的股东决定,甲拟吸收合并乙,合并完成后,甲尚继续存续,乙将注销。根据有关法律规定, 合并各公司的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存续的甲承继,请合并各公司的债权人(“债权人”)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通知书的自本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凭有效债权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 联系人:xxx 电话:xxxxxx 地址:xx市xxxxx 甲单位全称 乙单位全称 20xx年x月xx日 企业公告范围:注销公告、减资公告、清算公告、变更公告、股权转让公告、债权转让公告、拍卖公告、招标公告、离职声明、商业声明、合并公告等各类启示公告 市级以上报纸报:《东方今报》《河南商报》《郑州晚报》《大河报》《河南日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