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定:本公司注册资本从 万元减至 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要求当地公开发行报刊:《东方今报》《河南商报》《郑州晚报》《大河报》《郑州晚报》等。 1、 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内容包括:①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②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③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④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编制资本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登报公告,需在当地省市级非娱乐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办理登报; 4、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5、变更登记。 减资公告刊登咨询热线:13783699390 QQ:135462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