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格式: 遗失声明 ***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丢失,证号:6541***5071504***,声明作废。 毕业证: 毕业证分为学历教育及非学历教育二种。非学历的主要是培训类的证书。 学历教育的毕业证又分为国民教育系列于非国民教育系列。非国民教育系列的主要是无统招资格的民办学校。国民教育系列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 用途: 在全国范围内用于个人求职应聘、单位内部考评、定岗、晋级、涨工资、等方面,社会上完全认可,全国通用,具有一定职业效力。 开具学历证明或成绩证明的条件: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书面证明; 3:在省府所在地西宁市主要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须写明姓名、专业名称、专业层次、毕业证注册号、准考证号、发证机构全称、主考学校全称。 4:《毕业证》丢失,提供《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刊遗失声明; 5:《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丢失,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刊遗失声明; 6:交验两张和原件同底版2寸免冠照片。 开具学历证明及成绩证明程序: 省自考办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将其内容逐项与《毕业生基本情况信息库》联机检索核实。《毕业证》丢失者经核实确认后开具学历证明;《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丢失者经核实其成绩及学籍底册,开具成绩证明。 以下情况不予开具学历证明和成绩证明: 1:《毕业证》与《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同时丢失的; 2:《毕业证》与《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颁发不满一年的; 3:《毕业证》与《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有涂改痕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