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河报广告部搜集了部分纳税人热点问题,在本期栏目给予解答。 付款方发票丢失怎么办? 大河报广告部答: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现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此规定适用于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对付款方丢失发票的情形未做规定。 代开发票(除货运外)在哪里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大河报广告部答: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1)《代开发票申请表》(2)税务登记证副本,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3)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及复印件。 郑州**********有限公司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联,付款人:海南*********有限公司,发票代码:4100*****,发票号码:01169837到01169844共8张遗失,声明作废 大河报广告部--发票遗失登报办理电话:400-6111-712 QQ:7784956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