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注册号:4**************88)经股东会讨论决定即日起解散*********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已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请相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此公告发布之日四十五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电话或网络办理说明: 确定媒体----提供资料(QQ或者微信)-----确认无误后付款----安排版面,当日提供资料最慢次日可见报 东方今报遗失声明上门办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经三路交叉口金成国际广场五号楼一单元1101 咨询QQ:705401838 联系电话:0371-56722263;13014627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