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件丢失登报:是指个人或者企业丢失了某些社会性质的证件或者是证明,为了补办一份,法律上必须先确定丢失者所丢失的证件已经无效,这个过程需要挂失登报声明一下。 挂失一般要求在市级以上或者相关部门指定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才有具有法律效力,否则是无效的。具体操作流程是在(户籍所在地、开户行、派出所、工商局等)等相关部门申报,开具登报证明,同时在报纸上刊登挂失。 一般要求在本省省级发行的报纸,如河南有:东方今报、大河报、河南日报、河南商报,中国税务报、工人日报。 至于收费方面,各大报纸收费标准不一样,有些按字数,有些按面积,还有是版面。更重要的一点是有些声明是在版面上刊登,有些是在中缝刊登,有些相关单位要求不能再中缝刊登。所以希望大家登报的时候注意或者留意下。 登报声明有以下作用: 一、以较广泛的传播方式,向社会公众公示声明内容; 二、在法定的公示程序完成后,对该被丢失证件在公示后被人使用产生的法律后果不承担责任。 三、在法定的公示程序完成后,可以依法补证件。 现实生活中,往往出现了其他的登报声明事项,比如:某单位聘请法律顾问代理其某些民事法律行为、某公司声明其商标权或专利权、某公司声明其别的公司未经其受权而发生的行为其不承担责任、讣告、结婚庆典通知等等。 其目的往往是通过公示的方式达到: 一、以示郑重; 二、被更广泛的人知晓; 三、尽可能地提醒公众注意,防止不良后果的产生。 关于这种声明,目前我国没有明文法律规定。其直接法律后果是,其声明事项是其自愿的真实的意思表示,系有效民事法律行为。 刊登遗失声明登报电话:13014627555、0371-56722511 遗失声明在线接单QQ:705401838 登报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东风路金成国际5号楼1单元11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