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补办办理流程: 第一:受理、初审:区(县)住建委。 材料:1.《一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报纸遗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标准:1.提交网上信息;2.复印件与原件一致;3.复印件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第二:复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 材料:1.《一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复印件。 标准:1.复审材料齐全;2.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加盖齐全;3.区(县)住建委数据已提交;4.申请表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签字盖章。 第三:复审合格后,申请材料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汇总,将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转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 (备注:如果是二级建造师丢失,只需把《一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改为《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就可以了,刊登的报纸如:东方今报,大河报,河南商报等等。) 报纸刊登格式: 一级建造师证刊登格式: XXX,男,《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慎丢失,获得资格时间:XXXX年XX月,证书编号:XXXXXXXXXXX,丢失时间:XXXX年XX月,声明作废。 二级建造师刊登格式: XXX,男,二级建造师建筑专业、证书编号:XXXXXX,聘用企业:XXXXXXXXX,于XXX年月丢失,声明作废。 登报热线:0371-60968658、 0371-56722511, 400-6111-712 QQ:939753599、705401838、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东风路金城国际5号楼1单元11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