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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丢失登报声明0371-56722263

作者:shunzi 来源: 日期:2015-8-18 16:41:00 人气: 标签:

  税务登记证丢失如何登报声明

  遗失补办税务登记证事项

  纳税人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所。

  注意事项:

  遗失证明中应注明原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登记证件发证日期。

  1 刊登媒体:登记证丢失需在市级报纸刊登遗失声明

  2 所需手续: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相关证件号

  3 刊登格式:

  遗失声明

  北京XXXX公司不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遗失.京税证字:XXXXXXXXXX号. 特此声明作废

  客户如有登报需求请与周一至周五的下午4点前联系.去我公司.发传真.发邮件均可.

  全国电话:400-6111-712

  河南专线:0371-60398766、60968658、56722511

  QQ在线:1350473036、1914100094

  联系地址:郑州市东风路与经三路交叉口金成国际5号楼1单元1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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